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重点审议9项地方性法规

28.01.2015  10:25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悦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记者从报告中获悉,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地方性法规草案11部,通过8部,今年将重点审议9部地方性法规,并将加强对经济工作和重大民生工作的监督。

     审查批准西安市

    地方性法规7部

    去年,省人大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议35次,审查批准西安市地方性法规7部。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修订了节约能源条例,制定了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制定标准化条例及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修订了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围绕持续改善民生,制定了公路条例、果业条例,修订了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同时系统清理了我省2013年以前制定的180部地方性法规,修改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等17部法规,取消和下放了部分法规设定的行政审批、处罚事项。

     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监督

    实现全覆盖

    常委会以听取审议计划、财政、审计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为重点,加强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落实的监督。以预算法修订为契机,着眼提高预算审查专业化水平,首次组建29人的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库,对全省110多名预算审查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将102家省级单位部门预算编制成册,与财政报告一并提交代表大会审查。逐步扩大“阳光预算”,重点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实现对省政府组成部门预算全程监督的全覆盖,使预算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迈进。

     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

    将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结合推进民主法治领域改革,出台或修订地方立法条例、决定重大事项办法、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等配套措施。举办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用3年时间将全省人大工作者基本轮训一遍。在立法方面,今年重点审议西咸新区条例、农业园区条例等9部地方性法规,修改或废止16部法规。

    试行人大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项目工作,发挥立法咨询专家作用,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同时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对简政放权、公共文化服务等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同时加强任后监督,拟安排10名左右“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记者 赵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