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四项措施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
今年以来,商洛市为切实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完成省上下达的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强化四项措施,强力推进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安排部署扎实。 年初,市政府召开了城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督办会议,市人大、市政府分管领导就开展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百日专项整治工作做了全面部署。会议对全市黄标车及老旧汽车淘汰工作和机动车路检路查提出了明确要求,年内要淘汰全市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全面完成2015年省上下达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汽车任务。 二是 加大排查, 分解落实任务 。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会议纪要》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2015年省政府下达我市应淘汰的2242辆黄标车和老旧汽车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各县区,逐车排查清理,全面扎实推进。 三是狠抓源头,提高路面管控。 市环保局联合市交警支队切实加强路面管控,积极开展路检路查。采取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突击检查和巡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车辆进行排查,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严厉整治无标车违法上路、黄标车在限制区域及限行时段通行等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四是强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解答群众咨询,宣传国家有关黄标车及老旧汽车淘汰报废及补贴政策,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同时,在商洛电视台以游飞字幕形式播出黄标车整治相关信息12条,制作展板5块,横幅19条,对黄标车存在的影响以及报废措施进行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治理“黄标车”的意义,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淘汰“黄标车”工作的认识和参与意识,积极倡导文明低碳出行。
2015年省政府下达我市黄标车和老旧汽车淘汰任务为2242辆,截止8月底,全市共完成黄标车及老旧汽车淘汰2584辆,其中淘汰黄标车辆727辆,完成任务的115.2%。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