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清理取消281项职业资格
2016年4月8日《陕西日报》第二版
本报讯(记者 李艳)4月7日,记者从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主题系列第六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我省已落实了国家清理取消的各类职业资格260项,清理取消了我省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21项,职业资格集中清理工作基本完成。
按照人社部要求,近年来,我省积极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取消了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取消了国务院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取消了我省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其中,省人社厅会同药监、卫生、文化等部门发文取消了职称古汉语、药学中初级、人才中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高级经济师专业能力、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职称外语小语种和医古文考试7项职业资格。省级行业部门取消了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室内装饰造价师、质量监督员、预算员、施工员、安全管理员、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监理工程师、水泥企业化验室人员、小型项目管理师、陕西省清洁生产审核员资格证书等11项职业资格。此外,部分市还取消了档案中初级、图书资料中初级、农业初级3项职业资格考试。
今年,我省将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将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逐步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承担,优先选择较为成熟的行业协会、学会开展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试点,积累经验。到2017年,形成科学设置、规范运行、依法监管的职业资格管理体系,确保职业资格平稳有序开展。
另外,针对大家关注的职称英语改革问题,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前段时间,国家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但不作统一要求并非就是取消了这两项考试,只是可以根据不同类型人才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评价办法,建立适合职业特点的评价制度。据悉,针对职称英语改革问题,我省从去年开始已经着手对省内29个职称序列、80个高评会展开调研,待人社部实施意见出台后,将根据国家政策出台具体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