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社局再取消下放15项行政事权

26.07.2016  14:02

    日前,西安市人社局印发《关于2016年取消和下放行政事权的通知》,从2016年7月1日起,取消和下放15项行政事权。

    其中取消3项事权,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资格审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以及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批。将12项事权下放区县人社部门:(1)部分市本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权;(2)区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年检;(3)区县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人员工伤认定;(4)省属、市属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审批;(5)新参保单位工伤保险待遇支付;(6)新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核定等。(记者郑伊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