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公开征求意见 重污染天气预警拟分为三个等级
近日,西安市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稿)》进行了修订,并形成《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对预警进行分级,并对预警级别的调整与解除、3个等级的应急响应措施进行了详细规定。
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分三个等级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稿)》(征求意见稿)提到,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共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其中,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除以上预警等级之外,当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一天(24小时)时,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健康防护提示信息。
达到启动条件后 至少提前24小时发布预警
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条件时,经市指挥部(或市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市指挥部办公室至少提前24小时发布预警信息(如有必要,可提高一个级别发布预警)。
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预警信息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加强指挥、调度和督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当扩散条件发生变化,市指挥部办公室未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且监测AQI已达到相应污染级别时,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紧急会商。
若预测未来24小时内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市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可从高级别启动预警。
当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红色预警时,接到《西安市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单》的单位,根据要求参与24小时联合值守。各区(县)、开发区参照执行。
11月14日前 可反馈意见建议
应急响应分为3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Ⅲ级响应(对应黄色预警)、Ⅱ级响应(对应橙色预警)和I级响应(对应红色预警)。
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三类。
预警启动的同时,执行相应等级的应急减排措施;如有必要,预警启动的同时可执行更高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和相关企业应立即按照本预案、各自实施方案和操作方案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
随着《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修订完成,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如果您有好的意见建议,请于11月14日前,拨打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89899312电话反馈,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更多信息,请登录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
(记者高乐)
编辑: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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