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

20.10.2016  00:39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的要求,日前,汉中市审计局下发《关于汉台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务审计试点的通知》,对汉台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进行审计,标志着汉中市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自2016年9月18日开始,汉中市对汉台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志2012年12月至2016年6月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试点,根据审计推进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据了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审计对象主要是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在审计试点中,应坚持因地制宜、重在责任、稳步推进的原则,即根据各地主体功能区定位以及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结合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特点,确定审计内容和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

  审计试点涉及的重点领域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以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主要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开展审计试点,进行审计评价,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一方面,有利于自然资源资产集约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机关通过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可以及时发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影响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风险隐患,通过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进行整改,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不断改进和生态环境保护。另一方面,试点方案特别强调责任划分,客观上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恪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责,起到提醒约束的作用。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