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做守法的楷模
这是一个古老而经典的法治命题。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法治中国建设的今天,这一命题具有更加突出的现实意义。法治社会的特征在于全民守法,自古民以吏为师,领导干部带头守法,可以对整个社会形成强大示范效应。只有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顺势而为,全民守法的社会风气才能早日形成。
毋庸讳言,近些年来法治精神缺失、法治意识淡薄,有法不依、以言代法、干预司法甚至违法乱纪,是一些领导干部中比较突出的问题。领导干部不能带头守法,民众又怎么能信法尊法守法?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讲话时指出,领导干部要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
领导干部做守法的楷模,要严格依法律己,带头遵纪守法。党纪政纪日日不忘,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天天铭记,绝不逾越。要树立守法意识,养成守法习惯,将守法贯穿到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将守法变成自然而然的行为。领导干部带头守法,贵在自觉自愿,贵在坚持不懈,贵在严格律己,如此,方为守法楷模。
领导干部做守法的楷模,要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的核心就在于依法严格约束行政权力,坚持权力法定。依法行政要求领导干部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杜绝各种不作为、乱作为现象。领导干部做守法的楷模就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绝不法外设定权力,绝不违法滥用权力,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领导干部做守法的楷模,要勇于捍卫法治,同破坏法治的行为作斗争。在建设法治和推进法治过程中,仍然会不时碰到阻力,遇到一些干扰法治、破坏法治甚至严重践踏法治的行为。领导干部做守法的楷模,就要敢于挺身而出,仗法直言,同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作坚决斗争,维护法治的尊严、树立法治的权威。
“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人们心中”。没有守法就没有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在中国这样一个缺少法治传统的国家,只有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法治的信仰才会逐渐植根于民族文化,法治的精神才会日益融入民族精神。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