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中院:院领导担任审判长示范庭审规范司法行为

03.07.2015  18:48
        陕西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安康两级法院在司法规范化建设活动中,坚持领导带头规范司法行为,做司法规范化楷模。通过带头开示范庭、带头办案、带头接受评查,身体力行、言传身教作表率,带动了法官司法技能和审判质效的提升,进一步促进了庭审活动规范化,有力推动了全市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

        7月2日下午,安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佘明胜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上诉案件。市中院组织审判委员会委员、三个民事审判庭庭长和全体民事审判法官进行了观摩学习,并现场进行了庭审评查打分。庭审过程中,佘明胜副院长与合议庭成员着装规范,分工明确,配合有序,严格依法按照程序有条不紊地推进庭审工作。佘明胜副院长凭着丰富娴熟的审判技巧,引导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围绕这起民事纠纷案件争议焦点逐一组织当事人进行举证和质证,同时注重严密把握和控制庭审态势。最后,本次庭审历经2小时圆满顺利结束。

        庭审结束后,全体民事审判法官进行了座谈交流,大家一致认为此次庭审是很规范、很成功的一个优秀庭审,从中学到了很多庭审技巧,对规范自身庭审行为起到教育示范作用。这个示范庭也是全市法院院领导带头开庭审案、合理调配办案资源的一个缩影。截止目前,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开示范庭97个,担任审判长办理案件132件,通过带头规范司法行为,为全市法院法官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庭审质量起到良好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