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部分低风险食品和小作坊生产实行承诺许可制

30.07.2020  11:31

  人民网西安7月30日电(邓楠)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在全省推行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对部分低风险食品生产和低风险食品小作坊生产实行承诺许可制,营造更加便利宽松的创业环境,提升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便利化、智能化水平。

  通知从“全面推行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适当调整食品品种类别”“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综合业务平台”“积极主动提供技术服务”五个方面对工作任务进行了规定。在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上,通知规定,对部分低风险食品(食品小作坊)生产实行承诺许可制,通过明确承诺许可食品品种类别,精简许可申请材料,缩短许可时限,优化延续、变更和补办程序等手段,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质量。在调整食品品种类别上,实行食品生产承诺许可制的蔬菜制品类别中的食用菌制品不包括“腌渍食用菌”,水果制品中的水果制品不包括“果酱”;实行食品小作坊生产承诺许可制的蔬菜制品类别中的食用菌制品不包括“腌渍食用菌”。其他推行承诺许可制的食品类别品种不变。

  如何强化监管?通知要求,许可部门在《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发放后3 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许可或变更、延续等相关信息推送至负责日常监管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管部门对实行承诺许可制的企业(或小作坊)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实施检查。首次检查依据《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审查记录表》进行。对未通过核查的食品生产企业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食品小作坊责令停产整改。对存在功能区间布局、工艺设备布局等与申报不符,且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应建议发证机关撤销行政许可并说明理由,发证机关撤销行政许可并公示。

  在完善综合业务平台方面,省局将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平台,增设电子许可证和撤销行政许可程序。在申请许可时自动弹出食品生产承诺许可告知书,明确告知申请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通过网上系统签字确认。

  在提供技术服务方面,办事窗口工作人员要准确把握改革要求,熟练掌握技术规范和业务流程,不断提高服务效能;监管部门要提前介入,采取各种形式,积极主动为申请承诺许可的企业(小作坊)提供场所布局、制度建设、产品检验等方面的技术服务,避免因申请人对食品安全有关标准、审查通则以及细则掌握不全面、不熟悉,出现盲目承诺现象。

  据悉,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精神,深化全省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推动食品生产监管工作重心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早在2019年 12月 24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印发《关于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 2019〕262号),并在汉中市、商洛市开展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编辑: 石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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