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接连发生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 食药监局发预警

22.09.2014  19:46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联播》)近期,我省接连发生食用野生蘑菇致人中毒事件,为此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急发布预防毒蘑菇中毒预警公告,要求市民不要采摘和食用不认识的野生蘑菇,农家乐禁止加工销售野生蘑菇。

    不久前,家住汉中洋县溢水镇的令文,因为在回家路上买了一些野生蘑菇,回家食用后导致一家人全部中毒住院。

    汉中洋县溢水镇村民令文:钓鱼回家的路上,看到老百姓采的蘑菇挺新鲜的,以前也吃过,买一些,回家尝个新鲜。回家后就做了吃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出事了。

    同样在宝鸡,一对老夫妻在散步时,将草地里长出的褐色野蘑菇采摘回家食用后,也出现了肚子疼痛等不适等症状。

    宝鸡市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孙东民:这两例患者来的时候主要还是消化道症状,通过治疗后观察,发现是肝脏损害性的毒菌中毒。

    在西安邮电大学,有母女俩因为购买了农贸市场上来历不明的蘑菇,食用后导致中毒,多个脏器衰竭,目前还在医院救治。

    西安食药监局发预警公告 提醒市民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蘑菇

    记者从西安交大一附院了解到,从9月初至今,医院共接诊10例因食用毒蘑菇而中毒的患者,其中1例已经死亡,5例尚在重症监护室。针对近日发生的多起因误食毒蘑菇中毒的病例,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预警公告,要求广大市民千万不要采摘和食用不认识或者是容易混淆的野生蘑菇。购买蘑菇时要到正规的超市、农贸市场,不要到散商游贩处购买。餐馆应严把原料采购关,农家乐要禁止加工制售野生蘑菇,大型集体聚餐时应尽量避免以野生菌类为原料的菜肴。广大市民如发现加工销售毒蘑菇,可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还举报投诉。

    专家:食用毒蘑菇50克可致人死亡 市民应掌握辨别常识

    有关专家介绍,夏秋两季雨水充沛,特别是近期连阴雨较多,正是山区、树丛里各种野生菌类生长的旺盛期。在我国北方地区最常见的一种毒蘑菇,叫褐鳞小伞蕈(xùn),形状为圆头、长细柄,肉较厚、浅褐色,伞头正面如老花生皮状。它的有毒成份主要为毒肽类及毒伞肽类剧毒,食用50克即可致人死亡。

    西安营养学会副会长王勇健:在伞盖上,毒蘑菇经常会有一些疣状的,点状的突起物,在它的伞盖下方三分之一处,往往有一个环形的结构,具备了以上几点的蘑菇,我们一般认为它是毒蘑菇的可能性比较大。

    专家介绍,毒蘑菇因种类不同,在食用之后,往往不会立刻就发病,会有一到两天的潜伏期,轻者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这会使很多人误以为蘑菇没有毒,吃的更多,严重的会危及生命。因此,专家给出了五种辨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的方法。

    1、颜色鲜艳的蘑菇有毒,2、不生虫子的蘑菇有毒。3、易变色或破损后流出乳汁状液体的蘑菇有毒,4、遇到银器或大蒜变黑的蘑菇有毒,5、带有刺鼻气味的蘑菇有毒,遇到这些特征的蘑菇千万不要食用,小心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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