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饲养动物致人受伤 彬县法庭调解化解矛盾
06.03.2015 12:05
本文来源: 法院
原告樊小军与被告程日政为北极镇里村同村村民,2014年8月4日,原告去邻居家卖梨,被被告家饲养的狗咬伤。原告治疗花费500余元,原告找被告索要治疗费用,被告不理睬,双方随即发生口角,原告气愤之余将被告起诉于法庭。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过办案法官耐心调解,最终以被告承担350元,剩余部分由原告自负,调解结案,矛盾得以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本文来源: 法院
06.03.2015 12:05
西咸支队举行2018年政府专职消防员培训队结业典礼
3月31日上午,消防网
西咸消防助力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全面推行消防预先验收服务
为进一步优化新区营商环境,消防网
省厅第四考核组圆满完成铜川支队2017年度班子考核和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1月24日至26日,消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