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许可审批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类型: 前审后批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9号)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申请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申请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核,并将相关资料和审查、审核意见上报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收到资料和审查、审核意见后应当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并将决定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
申请设立其他饲料生产企业,申请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合格的,组织进行现场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申请人凭生产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审批对象: 企业
承办单位: 省畜牧局
审批内容:是否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许可的条件。
法律依据: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609号令)
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2年农业部3号令)
3.《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饲料添加剂、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单一饲料)》(农业部第1867号公告)
4.《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农业部第1849号公告)
办事条件:
1.在陕西省境内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符合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和仓储设施;
(2)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3)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设施和质量管理制度;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5)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
(6)农业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者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饲料添加剂设立申请
①.企业承诺书
②.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
③.工商营业执照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
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⑥.企业组织机构图
⑦.主要机构负责人和特有工种人员劳动合同
⑧.职业资格证书或鉴定合格证明
⑨.厂区平面布局图
⑩.生产装置工艺流程图、生产装置平立面布置图和工艺说明
.检验化验室平面布置图
.检验仪器购置发票
.产品标准
.产品主成分指标检测方法验证结论
.企业管理制度
.环保证明
.微生物菌种来源证明
.与生产新饲料添加剂有关的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供农业部允许该产品作为饲料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的公告:
a.饲料添加剂含量规格低于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要求的;
b.饲料添加剂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
c.新饲料添加剂自获证之日起超过3年未投入生产,其他企业申请生产的。
.企业生产许可证
.相关证明材料
(2)混合型饲料添加剂设立申请
.企业承诺书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
.工商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企业组织机构图
.主要机构负责人和特有工种人员劳动合同
.主要机构负责人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或鉴定合格证明
.厂区平面布局图
.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工艺说明
.混合机混合均匀度检测报告
.检验化验室平面布置图
.检验仪器购置发票
.产品标准
.产品主成分指标检测方法验证结论
.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生产许可证
.相关证明材料
(3)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设立申请
.企业承诺书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请书
.工商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企业组织机构图
.主要机构负责人和特有工种人员劳动合同
.主要机构负责人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或鉴定合格证明
.厂区平面布局图
.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工艺说明
.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配料精度证明(配料、混合工段采用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的企业)
.混合机混合均匀度检测报告
.检验化验室平面布置图
.检验仪器购置发票
.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生产许可证
.相关证明材料
(4)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设立申请
.企业承诺书
.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申请书
.工商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企业组织机构图
.主要机构负责人和特有工种人员劳动合同
.主要机构负责人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或鉴定合格证明
.厂区平面布局图
.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工艺说明
.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配料精度证明
.混合机混合均匀度检测报告
.检验化验室平面布置图
.检验仪器购置发票
.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生产许可证
.相关证明材料
(5)单一饲料设立申请
.企业承诺书
.单一饲料生产许可申请书
.工商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企业组织机构图
.主要机构负责人和特有工种人员劳动合同
.职业资格证书或鉴定合格证明
.厂区平面布局图
.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工艺说明
.检验化验室平面布置图
.检验仪器购置发票
.产品标准
.企业管理制度
.环保证明
.采用生物发酵工艺生产单一饲料产品的,增加微生物菌种来源证明
.生产动物源性单一饲料产品的,增加动物源性原料来源证明
.申请生产新饲料的,增加与生产新饲料有关的材料
.新饲料自获证之日起超过3年未投入生产,其他企业申请生产的,应当提供农业部允许该产品作为单一饲料生产和使用的公告
.企业生产许可证
.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1. 材料受理。陕西省饲料工业办公室受理申请企业递交的《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请书》、《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申请书》、《单一饲料生产许可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2.专家审核。陕西省饲料工业办公室从“陕西省饲料生产许可证专家审核委员会”随机抽取3至5名专家组成审核组,审核组对申请企业现场条件结合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及符合性检查,并填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审核表》、《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审核表》、《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现场审核表》、《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现场审核表》、《单一饲料生产许可现场审核表》。
3.办理批件。陕西省饲料工业办公室根据审核组审核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办主管主任审批后办理批件。对不符合条件的通知企业整改。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小组实地考察时间)
收费标准: 不收费
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及申请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