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局馆积极推进“第十四届全运会”档案收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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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就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提出的“精彩圆满”重要指示落地落细落实,省档案局馆坚持主动担当、精细作为、优质服务,把第十四届全运会和残特奥会档案收集作为重要档案收集工作来认识、来对待,组织精干力量,进行一线辅助指导,力促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
2020年7月16日,第十四届全运会和残特奥会开始着手遗产规划工作方案起草工作。筹(组)委会办公室将档案管理作为承载遗产规划的重要载体,同步起草了档案移交方案和归档范围。在方案起草过程中,省档案馆的工作人员发挥了具体的业务指导作用。组委会办公室根据省档案馆工作人员的建议和指导,对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市档案馆、部分兄弟省市、省级相关部门、第三方整档公司的工作经验进行学习借鉴,积极吸收大型综合性运动会档案管理工作经验,并深入筹(组)委会各部室广泛听取意见建议。2020年10月31日,完成了档案移交方案初稿的起草工作,形成征求意见稿,向省档案馆、组委会各部室、各市区执委会征求意见建议。最终,《移交方案》收到19个部门反馈意见80条。在逐条分析讨论后,按照实际情况采纳72条,并完成修改,1条建议部分采纳。对于未采纳的7条建议,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达成了一致。2020年12月9日,省档案局派档案事业发展处处长和相关业务人员到组委会进行对接座谈,就档案移交方案中的收集范围、方法等进行深入交流,提出了具有很强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2021年1月15日,《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和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档案移交方案》正式印发,《遗产规划工作方案》也在此前印发并要求各方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据悉,组委会遗产规划组近期将与组委会23个部室、13个地市执委会、53个竞赛委会一一对接,完善制定归档范围。省档案局馆已就此项工作建立起档案管理网络架构,搭建了微信工作信息互动平台,通过平台向23个部室和13个执委会介绍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并对各部室、各执委会在档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予以及时解答。
目前,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和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档案移交和归档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