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政府办理落实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02.07.2015  11:38
      6月25日,印台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首次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对区政府在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2个上年度重要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这是该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       本次测评,共设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采取无记名填写测评表的方式当场进行。现场共发出测评表16张、收回16张,投票有效。经验票,有效票16张。经现场指定专人统计,对区政府《关于该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情况的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的满意率为100%;对《关于该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的满意率为81%、基本满意率为19%。       会议要求,办公室会后将测评结果报告区委,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指出,今后,区人大常委会将针对历次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出的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重要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满意度测评,使常委会的审议监督真正做到“议必决、决必行、行必果”。         (刘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