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施行 确保香港“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是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的重要任务,是救港、稳港,确保香港“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的重大举措。
民众期待“国安法”已久
去年的“修例风波”导致香港社会动荡,零售行业受到打击,经营收益一路下滑。金铃女士在香港参与经营一家手表制造及零售的企业,她希望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尽快实施,让香港恢复繁荣稳定。
香港各界妇女联合协进会副会长 手表制造及零售企业负责人 金铃:港区国安法在香港的实施,我们是坚决支持并且充满期待。我们希望国安法在香港实施之后,香港更加稳定平稳,我们的生活更加安全。
在香港,绝大多数人都与金玲女士一样,期待着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能够尽快出台并实施。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 洪为民:期待已久,总算有一个方法去制止这些,尤其是去年“黑暴”背后的那些黑手,其实我是非常支持,而且我觉得来得非常的及时。我想是给了大家一个定心丸。
世界贸易中心协会终身名誉理事 伍淑清:国家是非常下决心要保护香港长期安定繁荣,而且保护香港的社会,让老百姓可以很稳定地在香港工作。
国安立法缺失 国家安全风险日益凸显
香港各界期待港区国安法尽快出台,是源于香港当前存在着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香港回归祖国23年来,国家坚定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一国两制”实践在香港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但实践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面临着新的风险和挑战。当前,一个突出问题就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风险日益凸显。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室主任 杨兆业:特别是2019年香港发生“修例风波”以来,反中乱港势力公然鼓吹“港独”,自决公投等主张,侮辱国旗国徽,煽动港人反中,围攻中央驻港机构,歧视和排挤内地在港人员,组织实施恐怖活动,还要看到近年来一些外国和境外势力公然干预香港事务,利用香港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活动,这些行为和活动,已经对我们国家安全造成了严重的现实危害,构成了严重的现实威胁。
香港严峻复杂局面 与国安立法缺失直接相关
香港出现当前严峻复杂局面,与回归以来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缺失有着直接的关系。其实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香港特区基本法第23条有着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韩大元:当时我们制定基本法的时候,基于对特别行政区的信任,以及特别行政区的国家安全立法的一种制度的建设的需要,那么我们通过23条立法,让特别行政区自行立法。所以我们看到基本法里面明确写特别行政区自行来制定有关国家安全的一些立法。
但长期以来,23条在香港被别有用心的人严重污名化、妖魔化。反对派故意将维护国家安全与保障公民权利自由对立起来,基本法23条被长期“搁置”,致使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迟迟不能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和机制严重缺失。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韩大元:从去年的修例来看,国家安全方面,我们几乎没有设防的一个制度,既没有一个有效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的一个体系,执法的队伍,另外一个我们的香港几乎对国家安全方面缺乏一个基本的国家安全的教育,所以境外的势力、国外的势力,包括香港的反对派,那么在香港把它变成一个挑战“一国两制”,危害中国主权的这样一个基地,所以国家安全已经达到了我们不得不以法律来加以严加防范的这样一个重要的关头。
面对香港在国家安全领域几乎“不设防”的状态,为了堵漏洞,补短板,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相关法律,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韩大元:作为一个全国性的法律,那么如果要在香港得到实施,那么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8条的规定,它必须列入基本法的附件三,因为根据“一国两制”和宪法第31条的规定,那么在香港实施的全国性法律必须有一个法律的程序,并不是说全国性的法律都可以在香港实施,这又跟国家的外交、国防以及根据基本法的规定,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的法律,是可以通过附件三,作为一个全国性法律在香港得到实施。
目前已经列入附件三的法律有国旗法、国歌法等十几部法律,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是《决定》内容的全面展开、充分贯彻和具体落实。
韩大元:5月28日的全国人大的授权,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它既明确了国家安全法的基本原则,同时明确了四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我们要通过法律来把它具体化、明确化和明细化,(完成)这样一个立法的任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北京大学法学院 教授 陈端洪:我们按照基本法的第14条,第18条,必要的时候中央还是可以出手的,但是就是我们缺什么,我们就缺一个常态下的法律,就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常态的法律制度,和常态的执法权,执法机制,这个港区国安法是干什么的,就来补这个缺,就是提供常规武器,维护国家安全的常规法律武器。
涉港国安立法得到香港各界广泛支持
制定香港国家安全法得到了香港各界的广泛支持。“撑国安立法”联合阵线通过网上和街区开展了签名行动,短短八天,就收集超过292万个签名,活动召集者向香港中联办递交了他们收集到的签名结果,并希望通过香港中联办向中央转达香港市民坚决支持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的意愿。
香港中联办主任 骆惠宁:仅8天时间,292万多人到街站签名,到网站联署,充分彰显了香港社会的正能量,充分说明就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是人心所向,势在必行。
香港市民 邱松庆:这些“港独”分子,特别那个乱港分子与外国敌对势力联合在一起,把香港搞得真的是很乱,大家都感到很痛心。
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反复修改完善法律草案
中央有关部门在相关法律草案起草过程中,也充分与香港各界沟通,多次听取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和有关主要官员等对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问题的意见建议。
在起草法律草案文本形成后,有关方面专门就案文征求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有关人士的意见,认真研究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反映的意见建议,充分考虑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本着能吸收尽量吸收的精神,对法律草案文本作了反复修改完善。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 韩大元:从立法过程反映出来的这样一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首先这部法律是在“一国两制”的这个框架内,是“一国两制”精神的具体化。所以这次的立法当中,它特别强调了要落实“一国两制”,既坚持一国的原则,同时也要采取一定的灵活性,充分地要吸收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特别是普通法的一些制度,能吸收的尽量吸收,能够体现的尽量体现,使得这个法律,在香港实施的时候,有一个“一国两制”的具体的这种展现。
兼具实体法、程序法和组织法的综合性法律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有6章,分别为总则,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罪行和处罚,案件管辖、法律适用和程序,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附则;共66条。这是一部兼具实体法、程序法和组织法内容的综合性法律。
明确四类犯罪行为和处罚
香港国安法明确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对有关国家安全事务的根本责任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明确规定分裂国家罪、 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等四类犯罪行为和处罚;同时也明确规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驻港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来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特区警务处和律政司都会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国家安全事务,专人专管。
香港立法会议员 梁美芬:我们现在香港社会,有绝大部分的市民都是热切期待这个法律可以尽快生效,我们是需要这个港区的国安法令香港恢复正常,成为一个有安宁、有文明的一个社会。
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处长 邓炳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对香港特区的宪制要求,也是全体香港居民的切身利益。立法后将会有一个更稳妥的环境,而且也增加投资者对香港的信心。所以,立法对于香港的稳定和未来的发展都非常重要。
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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