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波:深耕法院文化 磨砺奉献品格

13.04.2015  17:04
        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是人民法院搞好各项工作始终颠扑不破的真理。当前,我国既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由于治国理政理念、体制机制、法律政策、方法手段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法院承担参与社会管理、衡量社会正义的任务艰巨而繁重。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指引下,位于大巴山南麓的西乡人民法院顺应司法体制改革大潮,内挖潜力不断提升审执质效,外树形象践行普法宣教,搭建信息化审判“高速路”,营造法院文化“软实力”,逐渐走出了“审判先行,文化保障”的特色化法院建设之路,法院继获得“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后,2014年又荣获“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陕西省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市级“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称号,实践证明,走文化兴院之路提升队伍素质,促进审判执行发展,有效提升了司法工作的纵深度与影响力。

        一、法院建设文化搭台,贯彻核心价值观为指引

        法院文化是法院在审判、管理、教育等活动中形成的,基于理想信念、道德水平、价值认同、管理理念、群体精神等内容的具有法院特征的价值观与文化,是法院群体的共同认识和追求。西乡法院辖区41万余人口,分布面积广,年均审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2000余起,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山区法院。多年来我院立足山区,服务农民,扎实工作,始终围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并以此作为法院和法官干警的精神信仰和行为标准,将学习、贯彻核心价值观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重要任务,注重弘扬法官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奉献,追求公平正义、勤勉敬业、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把文化风骨和文明规范渗透到法院的一切活动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潜移默化地熏陶法官在工作中践行好核心价值观。

        二、夯实奉献精神,特色举措助力法院文化建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我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同时,根据市中院对文化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西乡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将多元化、特色型法院文化建设(法院精神文化建设、行为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物质文化建设)列为法院发展的重要创新举措之一,务必要求抓实、抓牢。特色举措包括:

        一是举全院之力保障文化建设资金。在保障审执工作顺利进行的情况下,全院每年投入的一定的资金切实保障院机关和法庭文化建设的有效顺利开展,若投入资金明显不能满足文化建设的需求时,及时开会研究并追加。二是充分调动干警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大力倡导学习和教育,推进构建学习型法院。我院多举齐下,不断强化党组学习和法官轮训,汲取新知识、法律,同时要求全院法官每天至少读书一小时,每月至少读一本书,充分运用新兴媒体构建生动的学习平台增强法官新形势下新兴媒体运用的能力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三是以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为抓手,加强文明窗口建设,改善司法环境,增强司法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美丽西乡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四是定期开展送法下乡、巡回审判等形式多样的法制文化宣教活动,净化群众心灵,构建良好文明的司法环境。 

        三、对当前法院文化建设存在问题及成因的思考

        目前,山区法院营建法院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部分干警缺乏对文化建设重要性的深刻认识,有的干警认为办案任务重,没有时间和精力参入文化建设,有的认为文化建设是领导和职能部门的事,与己无关,造成其工作中缺乏主观能动性,“说一声动一步”,以致于对自己肩负的文化建设工作职责能推就推,容易造成走过场和流于形式。二是文化建设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和专门监督,当受到经费紧张和办公、活动场所缺乏(如荣誉室、图书室、阅览室、职工活动室等缺乏)等条件限制时,容易出现一些不适应当前文化建设要求的情况,如文化墙、文化长廊、宣传厅、院史陈列馆建设滞后或被取消。三是文化活动形式不够丰富,活动机制有待创新。文艺表演、诗书画及摄影活动等形式目前被广泛采用,但总体而言法院文化建设还相对单一,缺乏有认知度和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四是审执任务艰巨,无论是院机关还是基层法庭法官干警分身乏术,文化建设的时间和任务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很难进一步调动广大干警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热情。

        四、引领干警精神走向,完善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基层法庭文化建设,打好文化建设的根基。

        基层人民法庭受理涉及婚姻家庭、合同借贷、人身损害赔偿以及相邻关系等纠纷较多,这类案件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有效调判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是审判工作的大前提。通过在法庭设立宣传栏、文化墙,积极倡导与人和谐,友好互助的文明乡风;法官通过耐心的倾听与说服,关切的交流与劝服,适时拿捏与适用多种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亦能弥合矛盾与纷争的裂隙,法官如“春风细雨”般调解攻势往往收获颇丰,书写法庭文化建设的新章节,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效促进了山区的和谐稳定。

        (二)以“绿色文化”建设为引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法院文化建设的形式。

        为了营造绿色友好的人文环境,西乡法院积极塑造干警的“绿色心态”和健康生活方式,通过举办篮球友谊赛、乒乓球赛、自行车骑行赛、洁城大扫除、植树护绿等丰富多彩的业外文体活动,塑造干警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阳光心态和为保护青山碧水良好环境而不懈努力的自觉性;通过经典阅读、电影欣赏、摄影采风、书法大赛、法官沙龙、法官博客、文化论坛等方式,从广大法官最关心的问题着眼,从最贴心的事情入手,最大限度地寓教于乐、最大限度地激发法官群体的活力,让他们变法院文化建设的被动为主动,进一步提升文化建设的效能;通过绿色机关建设,使干警自觉克服旧习惯、旧作风的能力增强,促进养成文明、低碳、高效的文明工作作风,干警社会责任感和公共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

        (三)重视和加强法院文化人才建设。

        应把法院文化人才建设摆在重要的战略位置上,确保法院文化事业的发展需要:要倍加珍惜现有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才能,理解和尊重他们的辛勤劳动;要抓好人才培养工作,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培育法院优秀文化人才,增强发展后劲;要不断改善人才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在政治上、经济上关心爱护人才,多给一些政策上的支持,用待遇留住人才。

        (四)兴基础建设之势,做好物质文化建设。

        物质文化是法院文化的外化、直观形象和文化建设的载体,威严庄重、布局合理、沉稳大气的有形物质环境不仅会对法官公正裁判产生无形的积极影响,而且会对社会公众产生无以替代的感知、影响和接纳作用。营造和加大对基层法院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能够有效增强公众对法院司法裁判的认同感和满意度,以此来塑造自身良好的司法形象,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搞好审判法庭建设。审判法庭是向社会公众展示法院精神的主要窗口,要做到威严庄重、布局合理、设置完善,给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敬畏和尊崇之感。二是搞好办公场所建设。良好的办公环境能给人带来美的享受,使人能够心情舒畅、精神饱满地投入工作。三是搞好司法装备配置。配置司法装备要适应审判工作的特点,不断满足审判工作的发展需要。四是建设各具特色的法院文化活动中心、配置开展文体活动的必要器材、组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积极健康的文化活动。发挥当地文化传统和文化项目的优势,以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为载体,把文化渗透在法院的一切活动中,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五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独具特色的法院文化活动,特别要利用“五一”,“七一”,“八一”,国庆、春节等节日,组织开展贴近法院工作实际,贴近法院干警的生活的文体活动,使干警在生动活泼的活动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五)积极倡导“司法为民”送法下乡,用文化魅力促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在践行“司法为民”工作中,我们的法官心系群众,不畏劳苦,通过各种方式向人民群众倡导了良好的社会风尚:一是法官干警定期开展送法下乡、进社区、进校园工作,并在乡镇、社区、学校等比较醒目的位置设立法制宣传墙、宣传栏、宣传标语,营造出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二是扎实开展“法律六进”,借助进村开庭审理等活动,及时将涉农、惠农政策和法律法规送到镇村干部、农民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手中,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村群众自觉遵法学法用法,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纠纷,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三是丰富法制宣传形式。在宣传活动中,干警采取组装宣传车、制作展板、印刷法律宣传单、播放法制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利用节假日、逢集日,在重点街道、集镇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四是担任“一村一警”法官、包村包联法官认真履职,定期深入联系村和学校,举办法治培训会或上一堂法治课,指导协助镇村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法制校园”创建活动。五是加强文化建设宣传信息宣传和新闻报送,及时向各级新闻媒体报送本院文化建设好的做法经验、典型事例,发挥宣传教育“正能量”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