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年满18周岁高中及高校学生都要进行兵役登记

18.08.2016  00:04

    6月4日,陕西省军区司令部、陕西省教育厅《转发军委国防动员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对在今年秋季入学报到的本省籍大学新生和正在高中阶段学习且符合服兵役的学生,相关高校和普通高中(职中、技校)首先要查验兵役登记证,没有经过当地县级兵役机关注册和兵役登记证的不得办理入学手续”。近日,又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通知指出,兵役登记是兵役机关掌握适龄公民数质量和分布状况,强化适龄青年依法服役意识和履行国防义务的有效举措。《兵役法》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所以, 兵役登记的主体对象为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年满18周岁的高中及高校学生都应该进行兵役登记。而各高校今后每年在寄录取通知书时,应随寄征兵宣传资料,明确相关政策规定,扩大宣传普及范围,确保新生入校前完成兵役登记,自觉履行国防义务。

     每年6月30日前集中登记 可委托亲属或单位代为登记

    关于兵役登记的程序和方法,通知规定: 每年6月30日前为集中登记时间 。适龄青年直接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打开《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存根》,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下载打印,然后分别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县(区)级武装部完善相关信息并盖章确认后复印,原件留存武装部,复印件作为兵役登记凭证。个人兵役登记有困难的,也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明,由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协助进行兵役登记。

    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委托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地区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县、市兵役机关批准。

     今年新生报到前未完成登记的可先办报到手续再补登

    《通知》指出,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鉴于该规定出台时间较短,如确因宣传普及不到位,今年新生报到前未完成兵役登记的,本着以人为本、减少负担的原则,可先为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随后进行补登。户籍仍在原籍的,可委托家人在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进行补登;户籍已迁至学校所在地的,由其本人在当地兵役机关进行补登。学籍注册前仍未完成登记的,一律不予注册。

    通知要求各级兵役机关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积极主动、热情周到为学生兵役登记提供相关服务。在学生办理兵役登记过程中,如果发现有推诿扯皮、态度蛮横、拒之门外等问题的,省征兵办将严肃查处,并进行全省通报。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大 中 小 来源:华商头条-华商报    编辑: 武秋昱(实习) 西部网内容微首页 网站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