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细则公布
2019年9月起
“学考”实行网上报名
这14科这样考
今年6月中旬,陕西省政府印发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从今年秋季起上初一的新生,到2019年秋季上高一后,将不再分文理科,2022年将首次采用改革后的新方案参加高考。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的等级性考试成绩组成。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其中,计入总分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近日,省教育厅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19年9月1日起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和时间如何安排?《办法》中给出了详细的时间表。
此外,根据《办法》,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各科目(含实验操作测试)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高中学校根据本省高中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分别准予学生毕业、结业或肄业。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成绩将提供给高校招生使用,等级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从2022年开始,参加高考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以及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必须具有高中学考等级性考试成绩,该成绩用于高校招生,连续2年有效。
>>考试科目与类别
高中学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共14门课程。
■合格性考试。
各科目合格性考试内容限定在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课程内容范围内。
语文、数学、外语合格性考试采用书面笔试方式,时间均为100分钟,其中外语科目笔试含20分钟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合格性考试采用书面笔试方式,时间均为90分钟;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另设实验操作测试,时间均为20分钟;信息技术合格性考试采用上机操作考试方式,时间为60分钟。
■等级性考试。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设等级性考试。考生必须通过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含实验操作测试)后,方可参加该科目等级性考试。考试内容限定在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和选修课程内容范围内,均采用书面笔试方式,时间均为90分钟。
>>如何报考?
学考实行网上报名 等级考试6选3 每科可考一次
具有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以及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高中学考实行网上报名。参加等级性考试的考生可根据高校招生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考试,每科可报考1次。
>>考试如何安排?
合格性考试安排在每年4月第二周的后三天进行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中,随教随考随清,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4月第二周的后三天进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的等级性考试安排在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后进行。
■建议制表
考试科目 考试类别 考试时间 及卷面满分 考试日期
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 合格性考试 90分钟/100分 高二第二学期4月
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 合格性考试 90分钟/100分 高三第二学期4月
语文、数学、外语 100分钟/120分
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 等级性考试 90分钟/100分 高考后
合格性考试日程安排:
日期 上 午 下 午
周五 语文 8:30-10:10 外语 14:30-16:10(含听力20分钟)
数学 17:00-18:30
周六 物理 8:00-9:30 生物 14:30-16:00
政治 10:30-12:00 历史 17:00-18:30
周日 化学 8:00-9:30
地理 10:30-12:00
等级性考试日程安排:
日期 上 午 下 午
6月8日 全国统一高考 物理 14:30-16:00
政治 17:00-18:30
6月9日 生物 8:00-9:30 化学 14:30-16:00
历史 10:30-12:00 地理 17:00-18:30
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科目合格性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测试和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试,由省级专业考试机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考试成绩如何计算?
合格为P 不合格为F 成绩两年内可补考一次
合格性考试成绩采用合格制,分合格、不合格两类,分别呈现为P和F。由省级统一组织的各科目合格性考试不合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5%(按实际参加该科目合格性考试总人数划分)。
物理、化学、生物科目实验操作测试按测评标准评定成绩是否合格。各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含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测试)不合格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可在获得成绩后2年内(休学学生的休学期不计算在内)参加该科目合格性考试补考,补考仅限一次。补考与每年度该科目合格性考试同时进行。
等级性考试成绩采用等级制。以考生各科等级性考试的卷面总成绩为依据,按实际参加该次考试考生总数(缺考考生除外)的相应比例划分等级,位次由高到低划定,各等级划分比例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其中E等级为不合格,划分比例<5%。
>>成绩如何认定?
由外省(市、区)转学进入我省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若已参加过外省(市、区)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中学考,可持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成绩证明,申请我省高中学考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认定。等级性考试成绩不予认定,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高中学考等级性考试。经批准设立的内地新疆高中班和西藏随班散插的高中学生,高中学考成绩单独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