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关于开展部分重点城市高校及其周边复印店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扫黄打非办联〔2016〕3号)精神,严厉打击高校及其周边复印店的盗版复印活动,有效遏制盗版复印扩散蔓延势头,根据陕西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现就高校开展校内复印店专项治理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中央五部门确定西安市作为专项治理行动的重点之一,西安地区高校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全面摸清底数。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部门,对校内复印店开展全面自查,摸排统计复印店数量及复印执照持有情况。
(二)加强校内管理。 要运用学校内部管理手段和资源,加强对校内复印店经营者的教育管理和约束。学校房产出租给相关人员开办复印店的,应核验其证照手续,证照不全的不予出租。
(三)做好教育引导。 要在师生中广泛宣传《著作权法》、《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师生使用正版、反对盗版,不得复印非法违禁出版物。
(四)严格监管措施。 配合西安市行政执法部门对校内复印店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复印店经营者进行普法教育,要求其依法依规经营。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防止盗版复印问题反复。
(五)配合依法行政。 配合西安市行政执法部门对校内未持有许可证擅自从事印刷经营和盗版复印的,依法进行查处。配合西安市行政执法部门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深查。
西安地区以外高校参照以上任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二、工作步骤
以春、秋季开学前后为重点,按照春季行动、检查提高、秋季行动三个阶段进行。
(一)春季行动阶段( 4 月 15 日前 )。 各高校对本校内复印店开展全面自查,摸排统计复印店数量及复印执照持有情况。对师生进行提倡正版、拒绝盗版教育。配合西安市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对无证照经营的进行集中清理取缔,对从事盗版复印活动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检查提高阶段( 4 月 16 日 至 8 月 15 日 )。 总结春季行动,梳理存在问题,配合西安市行政执法部门落实对违法违规复印店的处罚处理措施,并将工作转入常态化,做好日常监管。
(三)秋季行动阶段( 8 月 16 日 至 9 月 15 日 )。 配合西安市行政执法部门对校内复印店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复查,对再次发现问题的从严惩处。结合新生入学,广泛开展使用正版、拒绝盗版宣传,教育引导师生自觉树立知识产权意识,远离盗版和非法、有害复印书籍资料。
三、相关要求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认真自查、主动整改,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执法活动。校内复印店数量、执照持有、审批管理等情况于4月15日前,春季行动和检查提高阶段工作情况于7月5日前,专项治理活动总结于9月20前报送至省委高教工委稳定办。
联 系 人:巩建朝
联系电话:029-88668630
传 真:029-88668631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及其周边复印店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
西安20:56 28.03.2016 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