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05.03.2015  14:26
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及时了解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状况信息反馈机制,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分析及检测预警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49号)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工作机制 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工作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础,是反映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动态和成效的重要指标,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就业数据报送工作的必要性,建立健全就业数据统计报送机制,完善领导责任制,加强毕业生就业数据信息管理工作,明确专门的就业信息报送人员,具体负责本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报送、日常维护等工作。             二、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衔接和审核工作 全国就业中心已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提供了2015年度的全国普通高校预计毕业生学籍数据,各高校要及时下载,做好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审核,确保考生号、身份证号等毕业生基本信息与学籍信息一致。             三、及时报送、更新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 各高校要在认真审核统计的基础上,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要求”调整数据结构、完善字段信息,认真准确地将本校毕业生就业数据上报“监测系统”,并在每月10日、20日、30日通过“监测系统”集中更新本校毕业生就业数据。各高校要按时按点报送数据,并对数据报送工作进行督查,对“不报、误报、迟报”以及数据更新不及时的高校将予以通报。             四、加强就业信息核查和分析工作 各高校要认真核查毕业生就业数据信息,并告知毕业生可在9月1日前通过新职业网(www.ncss.org.cn)或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核实本人就业去向,对就业情况弄虚作假的可通过“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或电话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29—88668867)。有关高校要公布举报电话或邮箱,坚决查处任何形式的就业率作假行为。各高校要加强对就业数据的统计分析,深入研究就业变化趋势,善于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为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提供重要参考。             五、切实做好就业进展月报统计工作 各高校要加强月报统计工作的报送制度,根据教育部要求各高校要在每年1月份至8月份的每月28号前报送本月报统计表,月报表中的数据要与就业检测系统中保持一致。请各高校将《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度报送表》通过E-mail 报送至陕西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度报送表见附件。             联系人:陈  靖             电  话:029—88668820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度报送表               2.     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人员信息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3月4日  
陕西科研团队国际首创技术变“呆矿”为“金矿”
  铝土矿是生产氧化铝和铝的最主要原材料,被列为我国战略性紧缺矿产资源。解决低品质高硫铝土矿中硫的脱出问题并实现高硫铝土矿的经济高效利用是长期以来困扰我国氧化铝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难题。11月1日,记者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获悉:该校陈延信教授团队经过10余年的探索实践,攻克了氧化铝工业这一难题,在低品质铝土矿焙烧提质理论与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项目成果应用一年新增产值22.陕西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