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提升西部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全面提高西部高等教育质量,教育部决定举办西部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举办西部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要求,我省将遴选30名普通本科院校青年教师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条件
我省普通本科院校在职专任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从事高校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硕士学位、讲师及以上职称;师德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好的教学能力基础,教学成果比较突出,具备良好的发展潜质;获得陕西省高校教师微课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二、培训方式
(一) 培训内容 。针对西部高校青年教师的教学实际需求,围绕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课程建设理念、教学技能方法、信息化教学技术等内容开展培训,其中实践课程不少于50%。
(二)培训方式。通过教学名师授课、示范课堂观摩、教学技能训练、同伴交流互助等形式开展培训。
三、工作安排
(一)学员选派。相关普通本科院校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1名参训学员,并将“参训学员推荐表”(见附件)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于2015年10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省教育厅将遴选出30名青年教师参加教育部培训。
(二)自选培训班次。接到省教育厅正式通知的参训学员,应在2015年11月10日前通过“中国高校教师网”(网址:http://www.ccf.edu.cn)培训报名系统选择培训机构。
(三)集中培训。培训机构确定具体培训时间,于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期间,提前10天向参训学员发放培训通知书,对学员进行为期7天的集中培训。
四、其他事项
(一)举办西部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是教育部自今年开始针对西部地区普通本科院校青年教师开展的一项专项培训工作,是帮助青年教师更新教学理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能力的重要举措。各校要予以高度重视,按照遴选条件,积极选派教师,督促教师按时参加培训。
(二)参训学员的培训费、食宿费由教育部统筹,往返交通费等由所在学校负责。
五、联系方式
(一)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北京中心
联 系 人:余 艳
电 话:010—5880288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 系 人:董 玮
电 话:029—88668692(兼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西部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参训学员推荐表.doc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