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高等学校: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陕办发〔2007〕18号)、《陕西省教育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陕教人〔2007〕12号)和《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陕教人〔2011〕2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申报条件
已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普遍签订聘用合同的省属高等学校及其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陕教人〔2011〕25号)第二章第七、八、九条规定执行。其他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行业相关规定执行,行业未出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的,暂按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执行。
二、申报原则及程序
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申报,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坚持面向一线、鼓励创新的原则。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的学校,按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条件自行聘用,聘用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其他学校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并填写《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5年)》;
(二)学校组织资格审查、评议、公示,产生拟聘人选,并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议;
(四)省教育厅核准。
三、材料报送
各学校报送的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材料包括:
(一)正式报告;
(二)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三)《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5年)》(一式三份);
(四)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领导申报教授三级岗位的还应提供课时证明;
(五)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材料(1000字以内)。
四、实施工作时间安排
2015年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7月上旬至9月中旬)为个人申请、单位审查、报送材料,各学校申报材料务必于9月1日—20日集中报送至省教育厅,过期不予受理;第二阶段(9月下旬—10月下旬)为省教育厅汇总材料、专家评议、核准。
五、实施工作要求
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导向作用好、广大教师高度关注的工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稳慎实施。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申报,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在严格条件、严格标准的前提下,向教学、科研第一线倾斜。要严肃纪律,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追究责任。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各学校将本校申报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后,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省教育厅。
联 系 人:孙 凯
联系电话:029—88668653
附件:1. 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doc
2. 《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5年)》填表说明及报送材料要求.doc
3. 省属高等学校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情况汇总表.doc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