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宣教处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三点要求

03.11.2014  17:44
        陕西法院网讯    11月3日上午,省法院宣传教育培训处组织全处干警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宣教处处长贾明会对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向全体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

        在学习上下功夫。《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要把学习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主体能动性,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入脑入心,领会精神实质。通过学习,要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总体设计、重点任务,用全会精神凝聚思想共识、指导工作行动。

        在宣传上做文章。四中全会提出了一系列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这些新的亮点是我们宣传工作的重点。一定要结合省法院的重大工作部署,用老百姓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深入浅出,做好四中全会精神的宣传。要大力宣传四中全会精神的要点、亮点,要大力宣传全省法院法治改革工作的亮点,要大力弘扬全省法院在依法治国进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典型案例。

        在贯彻上抓落实。临近岁末,各项工作处于收束阶段。学习四中全会精神,要与当前工作相结合,做到统筹安排、周密谋划,学习的效果要体现在后两个月工作的落实和明年工作的筹划上。要再加一把劲,再接再厉,做好后两个月的工作,为全年工作画上圆满的句号;要开动脑筋、集思广益,认真筹划明年工作,积极探索新闻宣传工作规律性的东西,把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做大做强,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