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检察院对不起诉 危险驾驶案进行集中宣告
22.11.2019 12:41
本文来源: 西安网
近日,高陵区检察院对近期受理的危险驾驶案件,经过严格审查案卷材料后,依照法律规定,对血醇浓度不高,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好,社会调查评估良好无犯罪记录及无事故的9件单纯危险驾驶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在辖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见证下,由办案的检察官向9名被不起诉人集中宣布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随后,检察官对被起诉人进行了法制教育,向他们详细宣讲了危险驾驶罪的立法意图、社会危害性和刑事处罚规定,让他们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劝诫被不起诉人,珍惜检察机关对他们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在今后的生活中,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高陵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教育被不起诉人,应当深刻认识到刑事处罚醉驾,既是对当事人的惩罚,也是对当事人的保护,更是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有效维护,教育被不起诉人一定要遵纪守法。
宣教结束后,9名被不起诉人已经充分认识到了醉酒驾车的危害性,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莫及,感谢检察院给予悔过自新的机会,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做学法守法的楷模,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用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编辑:高蒙
版权声明:本网注明来源为“西安网”的文字、视频、图片内容,版权均属本站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出处:http://www.xiancity.cn 同时本网转载内容仅为传播资讯,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本文来源: 西安网
22.11.2019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