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县交通运输局高陵县店子王泾河大桥新建工程环评信息(一次公告)

07.11.2014  12: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精神,高陵县交通运输局 《高陵县店子王泾河大桥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委托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协作单位)编制,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高陵县店子王泾河大桥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起于高陵县泾渭体育运动公园中心泾环西路与西铜一级路连接线平交处,路线向南延伸,跨泾河后路线继续向南延伸至店子王村,终于泾渭路与泾渭中路平交处。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总投资2.05亿元,全长1167m,其中新建两条泾河大桥引线,北引线长113m,南引线长258m,路基宽度为32m;拟建桥梁长796m,桥宽32m,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车速80km/h,桥梁设计为荷载公路-1级。

(二)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高陵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西安市高陵县西韩街299号

联系电话:029-86916876          联系人:朱工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协作单位)

地址:西安市西影路106号        邮编:710054

联系电话:029-87629501            联系人:刘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需做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与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相容性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并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主要是请工程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做出解释和说明。具体方式如下:

① 填写公众参与意见征询表;

② 给评价单位打电话;

③ 给建设单位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