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建立公诉案件“五色”预警机制

18.11.2014  13:10

近日,高陵县人民检察公诉部门对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一个月+半个月)进行了划分(如下图所示):前十五天,浅蓝色,安全期;后十天,橙色,提醒期;之后五天,灰色,预警期;之后十天,黄色,次安全期;最后五天,深红色,危险期。

 

同时,该院要求各承办人尽量在安全期和提醒期内办结案件,进入灰色预警期的案件承办人,必须向科室负责人汇报案件,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在灰色预警期内将案件办结。如遇重大、复杂案件,可依法申请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而这半个月时间又被区分为黄色次安全期和危险期,一般情况下,经过报请延长的案件均应在次安全期内做出决定。案件一旦进入危险期,承办人必须将办案情况及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科室负责人、主管检察长,必要时开会讨论,必须在危险期内对案件处理作出决定,杜绝超期办案现象发生。

五色”预警机制建立以后,高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自己在办案件的期限能实时、直观的掌握,及时审查、汇报、审结。这一机制的运行,不仅切实提高了办案效率,而且更好地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作者:高陵县人民检察院 马海洋 编辑: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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