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开展“开门纳谏” 提升执法公信力

11.05.2015  18:16

高陵县人民检察院侦监部门依托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开门纳谏”活动,广泛听取律师、公安、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增强工作透明度。将科室职责、工作流程图、干警监督台全部上墙,便于群众监督,增强执法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健全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办案人在落实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一人一告知的基础上,对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害人必告知、对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必告知。

每案必讯问。认真、耐心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全面了解案件情况,防止错捕漏捕现象发生,保证逮捕案件质量。

听取律师、证人、被害人的意见。在尊重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律师、证人、被害人的意见。

完善说理制度。所有的不捕案件均向侦查机关或被害人进行全面的说理,以增强不捕决定的公信力。

通过“开门纳谏”,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保障了案件准确公正处理,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作者:高陵县人民检察院 张伟 编辑: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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