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撤县设区后如何落户? 按西安市户籍政策迁入

24.06.2015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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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网讯 6月18日至6月19日,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收到陕西省各级党政相关部门回复网友的24条答复。其中网友反映的“汉江洋县段采砂捕鱼破坏生态”、“陈仓区小学内建化工厂”、“高陵撤县设区 外地人如何落户”等问题,有了明确结果。

    高陵撤县设区 外地人如何落户?

     需按照西安市户籍政策迁入

     【网友留言】 2015年6月17日,网友“乐乐”反映,我和老公孩子一家户口都在合阳,2010年在高陵买房,2014年7月装修入住,开始着手户口迁移。等准备齐了材料,去户籍室,被告知高陵撤县设区了,准备的东西用不上了。问需要什么条件,工作人员告诉我必须有西安市五年的社保,年龄不超过35岁。

     【部门回复】 6月19日,高陵县公安局户政大厅主动给予回复:

    网友所咨询的买房落户问题,因高陵撤县设区,原高陵县人民政府出台的购房落户口政策已经于2015年元月15日停止执行。

    西安高陵执行西安区准入政策: 即“持外省市常驻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缴费满5年以上,在本市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人员,可迁入市区非农业户口,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如果您不符合迁入办理条件,可以在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解决子女的上学问题。按照《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以在居住地享有均等的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