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三步走

24.11.2014  14:07

高陵县人民检察院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全院联动,文书规范,程序合理”的原则,对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及时进行公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全院联动。该院明确提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不仅仅是案管部门的职能工作,更是全院各业务部门与综合部门互相协调,相互协助的一项工作。案管部门只是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操作者,此项工作从案件的基本信息,法律文书的审核,到后台技术的支撑,都需要全院各部门精诚协作。

文书规范。所有公开法律文书必须符合《公开法律文书的版式标准和技术处理工作规则》,特别是屏蔽内容。该院要求每一份法律文书从标点到法言法语,从页面设置到字间行距都必须符合规定,每一份公开的法律文书必须做好有关内容的屏蔽。

程序合理。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的网上发布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操作规范》,该院结合实际,制定了《高陵县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办法》。该办法明确了重要案件信息网上发布的审批程序,所有网上公布的重要案件信息必须由检察长批准后,才能予以发布。同时,该办法明确了案管办负责法律文书网上公布工作,由专人审核法律文书。

  (作者:高陵县人民检察院 凤俊 编辑: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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