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环保局节日期间“四项措施”抓作风促廉政

30.09.2014  18:23


近日,高陵县环保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了中共高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重申有关纪律狠刹节日不正之风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并结合实际对环保局就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进行了部署,制定四项措施,确保全局干部职工清正廉洁,不断提升环保公信力。

一是认真学习通知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组书记、局长吴志海要求班子成员统一思想认识,率先垂范,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体干部职工要对照检查,接受监督。

二是细化“节日”规定,严明纪律要求。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相互送礼等活动;严禁干部职工参加被服务对象邀请的宴请、娱乐活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的管理规定》,节日放假期间公车一律停放在大院车库封存,严禁酒后驾车、公车私用、私驾公车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政治纪律,不做有损党员干部和局机关形象的事情。

三是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本着简约节俭原则,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钱物,在执行财经法规方面做出表率。

四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国庆”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要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