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鲁勇对我省贯彻“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作出重要批示

22.09.2014  17:38

 

      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鲁勇3月14日在省残联上报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关于贯彻“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作出重要批示:“可做典型材料报中组部并印发各地推广宣传”,3月18日再次作出批示“陕西省认识高,采取措施行动快,可为全国各地借鉴。请抓好跟踪落实,推动取得成果,带动工作深入”。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批示:“陕西省行动迅速,措施扎实,有望借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帮扶更多农村贫困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应予以鼓励和推介”。

      3月7日,省委组织部、省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关于贯彻“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地市组织部门和残联切实抓住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机遇,全面做好农村基层党组织扶贫助残工作,进一步落实《关于贯彻“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并对全面展开“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提出了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