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人大出台办法加强“两联系”工作

22.10.2014  15:54
      为了切实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两联系”工作,提高常委会议事决策水平和工作质量。最近,麟游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县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办法》。       该《办法》共三章二十条,分别就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方式、内容做了详细的规定。《办法》规定,常委会通过发送有关文件、材料、召开座谈会、走访、接待以及书信等形式,保持与代表之间的联系;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每人固定联系县人大代表5名、市人大代表2名,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固定联系县人大代表3名;每名县人大代表固定联系10名人民群众。县人大代表应及时向联系的群众公布自己的姓名、单位及职务、电话、通讯地址等基本信息,便于经常联系。该《办法》同时明确“两联系”的具体内容,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主要是听取代表对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的反映,了解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主要是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该《办法》的出台,必将有效加强“两联系”工作,推动县人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赵宏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