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人大规范工作机构名称

05.04.2016  15:49

      3月24日,麟游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和更名部分工作机构的决定》和《关于调整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组成人选的决定》。决定新设立麟游县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将原麟游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更名为麟游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并对各工作机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这是该县人大贯彻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必将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效能,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全力机关职能作用。

      (史士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