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原副市长汪治怀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黄冈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汪治怀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黄冈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汪治怀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汪治怀违反国家法律,身为黄石市公安局副局长、黄冈市公安局局长,徇私枉法、徇情枉法,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开设赌场、赌博等违法犯罪的嫌疑人提供非法保护,涉嫌徇私枉法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在黄冈市公安局指挥技术大楼装饰工程招标中,与实际投标人互相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串通投标罪。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亲属收受他人财物;纵容亲属违规取得农村宅基地和私房谋取私利。违反生活纪律,与一名女性发生并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接受他人提供的性服务。
汪治怀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地方公安机关负责人,理想信念丧失,长期与私营企业主称兄道弟,甘于被“围猎”,执法犯法、贪赃枉法,充当涉毒涉赌等违法犯罪分子的“保护伞”,道德败坏、腐化堕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汪治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汪治怀简历
汪治怀,男,汉族,1960年6月出生,湖北鄂州人,1979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8月至1997年12月历任黄石市公安局政治处组干科科长、政治处副主任,1997年12月至2012年3月历任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黄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党委副书记,2012年3月至今历任黄冈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第五届黄冈市委委员、黄冈市第五届人大代表。(湖北省纪委监委)
编辑: 石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