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27.04.2015  13:38







            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召开。委员会主任委员、省长娄勤俭作工作报告。水利部副部长刘宁主持会议并讲话,内蒙古自治区副书记李佳致辞,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陈小江作会议总结。副省长冯新柱代表我省作交流发言。
  
          娄勤俭在报告中指出,“十二五”期间,黄河上中游流域各省按照中央部署,创新体制机制,因地制宜开展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新增治理面积4.3万平方公里,治理小流域600多条,建成基本农田1157万亩,营造水土保持林2830万亩,建设淤地坝740座,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娄勤俭强调,新常态下资源环境约束更加趋紧,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期盼更加强烈,体制机制改革更加迫切,都对水土保持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系统化治理理念,统筹推进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综合防治、生态文明领域改革、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和精准扶贫开发,推动黄河上中游地区水土保持工作持续发展。他强调,近期要重点抓好编制流域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和加强宣传教育等工作。
  
          刘宁要求流域各省区坚持依法监管、综合治理、自然恢复、安全生产、深化改革和行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努力开创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
  
          副省长冯新柱交流了我省采取预防保护、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等措施全面治理水土流失的经验,指出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在五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即:坚持项目带动,水土治理统筹推进;坚持示范引领,水保示范园建设有序实施;坚持开发补偿,水土保持补偿机制日趋完善;坚持科技创新,技术服务支撑不断加强;坚持依法治理,法治水保水平稳步提高。

          冯新柱强调,下一步,我省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讲话精神和对淤地坝工作的重要指示,扎实推进以淤地坝建设为重点的水保工程,统筹实施以提高林草植被覆盖度为重点的林业生态工程,大力开展以示范园为重点的水保示范创建活动,认真贯彻实施以《水土保持法》为重点的相关法律法规。

          水利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林业总局、黄河水利委员会和陕西、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河南等国家部委、省区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省水利厅厅长王锋、厅党组成员、水保局局长张秦岭及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