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方便律师阅卷 保障律师权利

15.04.2015  12:41

近日,一名律师在黄陵县人民检察院律师接待室,仅用1个小时就完成了对一起刑事案件的阅卷和复制案卷材料的工作,成为自该院案管中心律师接待室成立以来,所接待的首位律师。

据该院案管中心负责人介绍,律师在阅卷前,应当要在案件管理中心进行申请登记,由案管办公室依据新刑诉法及刑诉规则的相关规定,对辩护律师提供的职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等材料进行审查后,在1个工作日内安排律师阅卷。

该院律师接待室于今年3月份建设完成,并开始运行。

(作者:黄陵县人民检察院 段海红 编辑: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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