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服务好社区矫正对象 延伸检察触角
黄龙县人民检察院结合自身法律监督职能,发挥法律资源优势,延伸监所检察触角,以服务社区矫正对象为着力点,多措并举,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听心声,畅通检察官与矫正对象的沟通渠道。该院坚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听取监督对象的心声上,通过约见、谈话、走访等形式,以真心换真情,了解矫正人员的所想、所虑、所需、所盼、所求,检察官当场给予解疑释惑,或事后进行协调,最大限度地维护好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让其在良好的矫治环境中获得新生。
送法律,促进矫正对象悔过自新感恩社会。开展了送法进社区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制教育讲座,编印《检察机关便民利民手册》发放给矫正对象,宣传检察机关职能,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的重大意义,矫正措施、法律保护等相关知识。还联合司法局多次组织矫正对象到看守所进行警示教育,使矫正对象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树立了自觉接受矫正的正确观念,积极按照矫正要求接受矫治,收到普遍欢迎。
多谈话,增强社区矫正监督公信力。坚持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经常走访矫正机构、人民群众和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与社区矫正对象的谈话制度,与社区矫正对象亲属、基层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司法矫正部门工作人员等进行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对检察机关和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增强监督的公信力和社会效果。今年开展此项活动以来,共征集意见、建议近20条,采纳6条,极大地提高了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水平。
勤帮扶,助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积极协助社区矫正执行单位开展“一帮一”活动,利用社区联络员、志愿者援助这一有效形式,对每名矫正对象各确定一名帮教人员,对其进行教育、感化、挽救、矫治。协助建立社区民警、矫正工作人员、监护人、邻居、朋友“五管一”的帮教小组,引导其从思想上回归社会。同时,黄龙县人民检察院还积极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相关部门的工作,对4名失业、病重、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积极帮助落实低保、医保政策,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予以救助,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提供有力帮助。
(作者:黄龙县人民检察院 赵国栋 编辑: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