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苹果买卖起纠纷 法官析法促调解

23.12.2014  19:46
        陕西法院网讯    “太感谢你们了,这件事情能这样处理,我们十三户村民非常满意,你们真是为老百姓解决了一件大事。”三岔乡许村支书握着法官的手的激动的说,这是近日发生在黄龙法院民事审判庭的一幕。原来是外地果商陈木芬诉三岔乡许村13户村民苹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过法官与村民们座谈释法明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兑现。

        今年9月,黄龙县三岔乡苹果将要采收之际,外地客商陈木芬与该乡许村13名村民签订了苹果购销合同,对苹果规格、价格、违约责任分别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陈木芬按照合同约定给付13名村民每户各2000元定金。10月,客商陈木芬到许村收购苹果时,由于苹果市场价格上涨幅度很大,13户村民要求客商陈木芬按照市场价格收购,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陈木芬于2014年11月陆续将13名果农诉至法院,要求13名果农分别双倍返还定金4000元、损失1万元。

        受理该案后,法官走访了解周边的苹果市场情况,向部分果商了解了苹果市场的交易习惯后,邀请该村干部与涉案村民进行座谈,对村民进行了相关法律讲解,并向村民分析了违约的法律后果和社会效果,最终使双方达成谅解,村民双倍返还定金,原告陈木芬放弃损失的请求。纠纷得以解决,村民们对此表示满意,于是便出现了文中开头一幕。(以上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