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300多万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1月6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深圳市律师协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联合在北京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国家智库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报告——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样本》。刘贵祥在出席发布会时作如上表述。
刘贵祥指出,近三年来,全国执行案件由340万件增加到480万件,案件数量猛增,再加之存在被执行人以隐匿财产、转移财产等手段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问题,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被执行财产的任务十分繁重。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形成各界普遍认同的推动执行模式根本变革的基本布局:建立全国四级法院一体化的执行案件管理系统,通过执行案件流程关键节点监督管理与关键节点公开信息化,减少执行失范行为,堵塞廉政漏洞,有效解决法院内部存在的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违法执行等问题;依托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建立执行查控体系、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体系以及执行指挥体系,以信息化手段彻底改变执行程序中查人找物难、执行效率低、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违法成本低等突出问题。
刘贵祥说,特别是即将完成的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查控体系为核心、以地方各级法院执行查控体系为补充、覆盖全国范围以及所有基本财产形式的执行查控体系,将对被执行人财产“一网打尽”,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多部门、多领域的联合信用惩戒。
据介绍,2013年以来,各地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查控体系试运行,对解决执行程序中查人找物难这一瓶颈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显示了巨大威力。
最高人民法院的信用惩戒系统不断发力。截至2015年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共计308.02万人,自动限制其购买飞机票375.71万人次、限制购买列车软卧、高铁和动车一等座以上车票59.88万人次,有约20%的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的威力而自动履行了义务。
刘贵祥透露,按照最高法院有关规划,信息化查控体系与信用惩戒系统将于今明两年健全和完善,必将从根本上助力执行难的解决。
刘贵祥强调,人民法院应当致力于解决自身存在的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不规范执行等问题,不断增强执行流程的公开性、透明度,避免因为个别法院自身的失范行为产生“100-1=0”的结果,以公开公平公正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的满意度。要形成相应的法律机制,排除各方面对强制执行的非法干预,破除地方或部门保护主义,营造良好的依法执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