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姐”龚爱爱房贷断供 被银行起诉索要近800万
著名“房姐”龚爱爱又陷官司。记者10日从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获悉,陕西神木“房姐”龚爱爱位于朝阳区三里屯的两处房产,自2015年4月开始未偿还银行贷款,去年12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简称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提起两起诉讼,要求龚爱爱清偿贷款本息、罚息、欠息复利等合计796.6万余元,并要求就房屋拍卖款优先受偿。据悉,这两起案件将于5月17日开庭审理。
房姐贷1266万买了两套房
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诉称,2009年9月3日,该行与龚爱爱签订了两份《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分别向龚爱爱提供贷款624万元和642万元用于购买位于朝阳区三里屯SOHO的两套房屋,贷款期限自2010年5月6日起为10年,贷款利率为年利率6.534%,以等额本息还款法还本付息。两份合同还约定,若龚爱爱不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偿还到期应付的贷款本息,则自应付之日起按合同利率加收50%作为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同时按罚息利率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此外,上述合同还约定,“在房产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以相应房产为贷款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等提供担保。若龚爱爱未按约定偿还贷款等,我行有权请求对抵押房产进行拍卖、变卖,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010年5月12日,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向龚爱爱发放了贷款。后龚爱爱按期偿还贷款。2012年9月6日,两处房产办理了抵押登记。自2015年4月20日起,龚爱爱未再履行还款义务。故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两份抵押借款合同,龚爱爱清偿两处房产的贷款本息、罚息、欠息复利等分别为3925567.46元、4041052.9元,对两处抵押房产折价、拍卖、变卖的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案件将于5月17日开庭审理
华夏银行于去年12月14日提起上述两起诉讼。朝阳法院受理案件后,在传唤龚爱爱的过程中却始终未能直接与其取得联系。银行提供的龚爱爱本人电话为空号,提供的龚爱爱代理人秦律师,法院经联系后秦律师表示已不再代理龚爱爱的案件,也无法协助法院联系龚爱爱本人。多方联系无果后,法院以特快专递方式向龚爱爱在涉案合同中预留的居住地址和户籍地址分别邮寄了诉讼材料,均因查无此人被退回。后法院依据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的申请,依法公告送达,同时为穷尽送达方式,保障龚爱爱的合法权利,朝阳法院还委托其户籍所在地的陕西省神木县法院代为送达。
据悉,法院公告已于3月2日见报,依据公告,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至5月1日已视为送达,5月16日龚爱爱依法享有的答辩期将届满,依据法院公告,两起案件将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5月17日开庭审理。
新闻回放
龚爱爱在北京拥有41套住房
2013年1月17日,有关陕西神木“房姐”的帖子在网上热传。帖文称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龚爱爱在京有20多套房产,总价值近10亿元;她还有另一个名为龚仙霞的身份证。随后,公安部门证实龚爱爱一人有四个户口。同时,其被曝光的房产越曝越多,其中建筑面积为465680平方米的北京三里屯SOHO,仅“房姐”龚爱爱一人便占据了2%,总计有32套房。
网帖还列出了龚仙霞名下的三处房产: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8号院3号楼(即三里屯SOHO,3号楼即C座)有三套,分别是3607、3608、3609。
其中3607面积为:395.13平米,买房价15470190元。
3608面积为:454.43平米,买房价17670823元。
3609面积为:414.77平米,买房价15094910元。(三套当时售价共计48235923元)
合同日期同为:2008年7月14日,房产证日期同为:2012年5月。
记者查询发现,北体北路8号院3号楼的房子均在每平方米8万元以上,仅此三套房就价值1亿多元。
2013年1月31日,北京警方证实,龚爱爱在北京拥有41套住房,共9666.9平方米,及奥迪轿车一辆。北京警方合计查封龚爱爱名下房产1945.0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562.19平方米、商业用房166.36平方米、车位80.14平方米、住宅136.33平方米。
2013年2月3日龚爱爱在北京被专案组抓获,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2013年9月,龚爱爱因办理假户籍已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据判决显示,龚爱爱刑期自羁押之日即2013年2月4日起至2016年2月3日止。 华商报记者 王利民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