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一员工偷老板1000元被诬告偷4.1万 两人被拘

31.12.2014  10:15

    员工多次索要被欠工资无果,偷走老板银行卡盗取1000元。老板发现后,诬陷员工盗走4.1万元。

    11月2日凌晨,咸阳市秦都区某饭店老板张某和经理李某,扭送高某来到公安秦都分局刑侦大队西兰中队报案称:9月28日,高某盗窃张某现金4万元和银行卡逃离,并取走银行卡内1000元。11月1日晚,张某在一网吧内将高某找到,迫使高某向家人打电话索要4万元,因高某家人筹集不到,张某便将高某扭送到公安机关。

    接到报案后,民警对报案人和嫌疑人展开调查取证。高某承认其盗窃张某现金4万元及银行卡内1000元,但对盗窃细节及赃款去向支支吾吾说不清楚。民警感到事有蹊跷,便要求高某如实交代。最后,高某称,他伙同店里另一名员工计某盗窃了张某的银行卡,并从中盗取现金1000元,但并未盗窃4万元现金。

    经查,9月28日晚,嫌疑人高某在多次向张某讨要所欠工资无果的情况下,伙同嫌疑人计某偷走张某银行卡并盗取卡内1000元。事后,张某为泄私愤,和饭店经理李某捏造事实诬告高某。高某由于害怕再遭张某殴打,起初承认了张某的诬告。

    目前,涉嫌盗窃的高某及涉嫌诬告陷害的张某、李某三人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在逃嫌疑人计某正在全力追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