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法院试点“1法官+1助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04.03.2016  12:10
        陕西法院网讯    3月1日,省法院在西安召开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会后,彬县法院立即启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在全院4个试点法庭建立以主审法官为核心的“1法官+1助理”审判团队模式,对司法改革进行先行先试,探索推进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

        “1法官+1助理”审判团队模式,是指试点法庭根据受理案件的特点、辖区人口及经济发展等情况,科学配置审判资源,建立由主审法官和法官助理组成的审判团队,并明确审判团队的职责分工,为主审法官配足配齐审判辅助人员,减少主审法官的事务性工作负担,使其专心于审判核心事务,法官助理在主审法官的指导下从事审判辅助工作,形成分工明确、责权统一的管理格局。

        这次司法改革试点,旨在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模式,加强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维护独立审判原则,建立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配套齐全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提高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