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开展“12.4” 宪法日宣传活动

08.12.2014  18:13

 

12月4日,略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携带法律宣传资料在东门广场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当天也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活动现场一位大姐说,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但是很多人却不懂法。你们要经常性的开展法律宣传,让人人都懂法、知法、不犯法。活动当天,该院通过设立法律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接受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难,共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50余人次。

  (作者:略阳县人民检察院 钱朕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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