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创新“154”人民调解工作模式
今年以来,镇安县坚持矛盾纠纷源头预防,积极整合资源,大胆创新机制,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构建一个新格局。以“整合资源、聚集资金、统一办公、发挥职能、依托社团、规范管理”为原则,成立了镇安县人民调解协会,调解协会在县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指导全县197个调委会规范开展工作。镇安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等12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该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化解县域内重大疑难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三跨”矛盾纠纷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调处。镇(办)、村(居)调委会分级调处各自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构建了以“县人民调解协会为龙头、镇村组调委会为支撑、行业性调委会为补充”的调解工作新格局。
完善五项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研判预警机制。在全县确定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定期研判,及时化解,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健全完善动态监管机制。由县民情气象总站统一将矛盾纠纷信息反馈各镇、各部门,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动态监管,体察民情动态、解百姓难题。健全完善以奖代补机制。出台了《镇安县村级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健全完善排查调处应急机制。制定了《人民调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预案12个,对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正确处置及时。健全完善责任查究机制。印发了《镇安县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化解矛盾纠纷实行“领导督导”、“部门督查”、“跟踪督查”,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启动追责程序,从严问责到人到事。
实现人民调解“四化”目标。组织网络化。健全完善了县、镇(办)、村(居)、组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在全县形成了上下联动、纵横结合的调解组织网络。人员专业化。对全县的调解员进行了全面的调解技巧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了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工作规范化。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内容的纠纷排查、登记、考评、文书档案、回访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运行。阵地标准化。全县148个村调委会中已有107个调委会达到司法部要求的规范化标准,其余的将在2016年底前全部达到规范化。
1月至10月,镇安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786件,成功调处784件,成功率99.7%,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杨新荣)
来源:商洛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