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市主干道围挡不低于2.5米 最高罚5万元

29.04.2015  12:59

  昨日,《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初审。条例(草案)指出,施工工地周围应按照规范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围墙,在城市主干道、景观地区、繁华区域设置的围挡或围墙,高度不得低于2.5米。违反规定,可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四级以上大风不得进行土方作业

  在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面,条例(草案)规定,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采取硬化或砾石覆盖、洒水等降尘处理措施;施工工地出入口内侧安装车辆冲洗设备,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周边100米以内道路的清洁,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建筑垃圾不能在48小时内及时清运的,应在施工场地内实施完全覆盖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土方、拆除等易产生扬尘的工程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压尘措施,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此外,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不得进行土方和拆除作业,停止作业时应当在作业处覆盖防尘布。

  冬季4℃以上时增加洒水喷雾次数

  条例(草案)还规定,城市道路保洁作业,应达到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并符合防尘要求。除雨、雪和气温在0℃以下的天气外,按照规定对道路洒水、冲洗;每日7时前应完成普扫;冬季气温在4℃以上时,市区主要道路适当增加洒水、喷雾次数;城市主干道路、高架道路应当实行机械化吸尘式清扫,其他道路鼓励采取机械化吸尘式清扫;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应当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低尘作业。广场、公园、停车场、车站、市场等露天公共场所,产权单位或者经营单位应当按规定进行清扫保洁,防止扬尘污染。

  条例(草案)明确,环保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的部门,及造成严重扬尘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被列为重点扬尘污染源的单位应按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限设置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违反规定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污染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法规废止

  《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将废止

  昨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对市政府提请审议废止《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议案进行了审议。目前,自2001年9月起实施的暂住证制度已被居住证制度所替代。

  《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自2001年9月25日公布实施以来,为促进我市暂住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实施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我市于2013年12月开展居住证试点工作,并于2014年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作为《条例》主要内容的暂住证制度已被居住证制度替代。《条例》与现行的《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不相符,不利于维护法制统一,其许多条款也与当前的社会治安服务管理创新工作不相适应,影响我市推行居住证工作。今天,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将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园林绿化

  今年城区将新建73个绿地小广场

  昨日,记者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获悉,今年我市加快推进城区增绿、郊区造林、道路绿化、湿地保护和森林资源管护等工作,着力打造以林为主、林水结合、城乡一体的城市森林生态空间格局。

  今年,我市计划在城区开工建设8座公园、73个绿地小广场,完成148处立体绿化、169条城区道路绿化、9.25万平方米生产绿地、214.5万平方米防护林带、718万平方米新增绿地。在郊区完成造林绿化7.5万亩,平面路渠绿化187公里、2930亩,乡村绿化美化绿色家园建设164个村,1.3595万亩荒山造林,0.6万亩封山育林,抚育2万亩中幼龄林。同时计划完成河流水系绿化1.0049万亩。同时,今年还计划加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森林人家,建立特色乡村生态休闲村镇;进一步建设特色经济林、林下种养殖、用材林等林业产业基地,确保农民涉林收入逐年增加。

  城市改造

  今年启动2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

  昨日,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主任张钢胜就我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情况向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作了汇报。截至去年底,全市已实施189个城中村、58个棚户区的改造工作,目前有45.15万人完成回迁安置,今年计划启动2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

  我市城棚改工作2007年全面启动。全市几年的城棚改工作,创造了西安城建史上搬迁数量之多、安置建设规模之大、动迁工作之平稳三个“绝无仅有”。

  截至去年12月底,全市已实施189个城中村的改造工作,涉及人口9.12万户、31.53万人;安置房竣工面积约1773.55万平方米,已有127个城中村6.78万户、23.61万人完成回迁安置,累计完成投资506.76亿元;通过无形改造共完成217个村的农转居、160个村的经济体制改革和150个村的撤村建社区工作,约20余万村民被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

  全市已实施58个棚户区的改造工作,涉及人口9.34万户、31.93万人;安置房竣工面积453.99万平方米,已有33个棚户区5.29万户、21.54万人完成回迁安置,累计完成投资201.92亿元。

  “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43个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30个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340亿元,总投资496.05亿元(包括续建和“十三五”期间投资)。今年,全市计划启动2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