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580名困难群众获医疗救助金614.59万元

30.12.2014  08:03
 

  近日,记者从临渭区民政局获悉,该区第四季度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申请资料的审核审批工作业已结束,580名困难群众获医疗救助金614.59万元。从2015年元月4日起,救助对象可在指定的代发机构临渭区农联社营业部领取医疗救助金。

  为确保贫困患者得到医疗救助,临渭区严格按照“患者申请、社区(村)评议、街(镇)审核、民政审批”的程序,依据《临渭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等有关规程规范救助方案。据统计,第四季度共有580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通过审核,成功申请享受医疗救助金共计614.59万元。按救助情况的病种类别分,普通疾病患者333人获救助金301.54万元,重特大疾病患者214人获救助金299.06万元,重特大疾病患者33人获得二次救助金13.99万元。此次共有24人获最高救助标准,其中有16名普通疾病患者获得最高标准20000万元的救助金,8名重特大疾病患者获得最高标准30000元的救助金。

  今年以来,临渭区将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经农村合疗或城镇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负部分的救助比例由原来的40-50%提高到50-65%,并将普通疾病的单人救助封顶线提高到每人每年20000元,将重特大疾病的单人救助封顶线提高到每人每年30000元。该区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主要包含两个部分,即基本救助对象和政府认定对象。基本救助对象指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认定对象指经各级政府认定的低保边缘家庭、贫困低收入家庭或因病返贫家庭中的患病成员。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