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气象灾害(暴雨)IV级应急响应服务专题(8.6)

06.08.2017  18:31

陕西省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命令

陕西省气象台2017年8月6日16时30分发布暴雨蓝色预警:受冷空气与偏南暖湿气流共同影响,8月6日17时到8日17时宝鸡西部、汉中部分地方将出现50-80毫米降水,局地将出现80-100毫米的降水。强降水影响区域中小河流洪水、山洪以及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高。

根据上述情况,省局决定立即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要求省局办公室、应急与减灾处、科技与预报处、观测与网络处、省气象台、气候中心、大探中心、信息中心、气象服务中心、影视和宣传中心立即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宝鸡、汉中、安康市气象局进入Ⅳ级或Ⅳ级以上应急响应状态,切实做好暴雨诱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等气象风险防御工作,其余地市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及时响应并进入相应级别应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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