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减少企业社保缴费支出23.56亿元

摘要: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地方税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对全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费率进行阶段性下浮,期限最 . Cityx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