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配套办法

环保高陵分局扎实开展涉水企业及沿河涉水企事业单位专项执法检查

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开展涉水企业及沿河企事业单位专项执 环保局厅

环保莲湖分局依据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 向公安移交2起环境违法案件

    2017年7月4日下午,分局环境监察大队联合莲湖公安分局枣园派出所进行检查,发现位于西安市团结西路6-018号一租住房内,存在一家私人电镀作坊,该作坊为王磊刚、范锋二人共同经营,主要从事镀锌、发兰作业,无任何证照,电镀废水未经任何污处设施处理,直接排入下水道。现场,分局执法人员现场对发兰间和电镀间所排废水进行了取样,对镀锌、发兰操作间进行查封,对部分电镀零件进行扣押。莲湖公安分局枣园派出所民警对嫌疑人进行了控制。随后,分局委托陕西正为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该水样进行了检测,2017年7月6日该检测公司出具了《检测报告》正为检(水)[2017]第0702号,检测结果显示所排废水中所含的铜、锌、铅、总铬、六价铬等5项废水污染物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根据,铜超标1. 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