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站

省司法厅举办“关爱留守儿童·法律援助进校园” 公益宣传活动
法律援助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和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职能。近年来,省司法厅作为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部门,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司法行政的中心工作。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紧紧围绕未成年人法律需求和权益诉求,加大力度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一是建立健全组织网络,让维权工作更贴近未成年人。在共青团、乡镇、街道司法所、学校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社区、村组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并在醒目位置装挂公示牌,配备专门联络员,形成了纵横结合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二是发放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卡,开辟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走进中小学校、儿童福利院、儿童村和留守儿童家中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印制“爱心法律援助卡”向中小学生发放,凡持卡人员可以到法律援助机构直接申请法律援助,无须审查条件,受到了贫困家庭的欢迎。三是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每年儿童节前夕,与共青团等部门联合在贫困县区中小学举行法律咨询活动,大力宣传与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未成年人依法维权的意识。2012年以来,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未成年人人身伤害、抚养费、交通事故赔偿等法律援助案件1. 人民政府